桃園縣建國國中籃球比賽的基本規則
陳淑惠老師
簡要規則:〈只適用於本校班際籃球賽〉
一、比賽人員:以本班為主,派五位球員上場,一人為隊長。
二、比賽時間:分為兩個半場,上半場女生十五分鐘、下半場男生二十分鐘,中間不休息。若延長加賽時,男女生時間各為五分鐘。
三、中籃計分方法:當籃球經籃框上方向下落入籃內則稱「中籃」,投中算兩分,罰球中籃算一分,在三分線外投中籃賽三分,全場得分最為勝方。
〈現行一般籃球規則適用〉
四、違例:違規情形如下:
a.普通違例:帶球走、兩次運球、腳踢球、踩線界外、回場。
b.逾時違例:籃下三秒、持球五秒、十秒、三十秒規則。
c.跳球違例。
d.發球違例。※違例的罰則是喪失控球權由對方在邊線發球進攻。
e.罰球違例。
五、犯規:對手發生身體接觸的侵犯行為如下:
a.個人犯規:推人、打手、撞人、阻擋、絆人。
b.技術犯規:不服從裁判、教練犯規、延誤比賽、口出惡言、抓住籃框。
c.故意犯規、奪權犯規。
※遵守遊戲規則才能表現良好的技術。
▲要有過人的眼力及判斷力才能分辨「撞人」與「阻擋」之間的差異。